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参与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决策前的调查、研究与论证工作;负责区域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统计、协调、考核、指导和服务;负责授权范围内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备案。
3、负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负责指导、监管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有形建筑市场;负责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投标代理等行业的市场监管及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4、承担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区管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负责全区授权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5、承担全区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更新和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成果管理,推进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协助做好历史文化名城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和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和规范辖区房产市场行为。
7、负责全区房屋安全管理。负责全区房屋安全鉴定和安全检查,对危旧房屋的治理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8、负责全区物业市场监管。调处物业服务纠纷,协助做好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用房的移交;协助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工作。
9、协调、指导街(乡、园、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工作。
10、承办区委、区龙8国际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包括本级、内设科室、二级机构6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住房管理科、工程管理科、水务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人防管理科,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区人防指挥通信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芙蓉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3、芙蓉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
4、芙蓉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5、芙蓉区人防指挥通信站
6、芙蓉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36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69.6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4.05万元,下降1.29%。主要是部分专项预算归纳入区财政大预算,不进入本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369.6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033.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76万元;国防支出46.2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4.05万元,下降1.29%。主要是部分专项预算归纳入区财政大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369.6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033.84万元,占9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76万元,占4.53%;住房保障支出136.76万元,占4.06%;国防支出46.27万元,占1.3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631.8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37.7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91.50万元;国防支出46.27万元,主要用于其中:物业管理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监管工作,调处物业矛盾纠纷等方面;危房排查鉴定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危房鉴定等方面;施工图审查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施工图审查服务等方面;住房保障年检年审支出6万,主要用于已享受住保对象的年审等方面;人防专项支出48.32万元;房地产信息咨询专项经费5万,用于信息咨询专项经费;污水排口计量专项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污水排口相关计量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143.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3.24万元,下降2.20%。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2.50万元,下降100.00%。主要是车辆减少,公务接待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0万元,拟召开局属各部门科室日常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安全生产、日常考核等;培训费预算1.00万元,拟开展物业企业管理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物业行业管理;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93.8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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