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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00430102G0110/2015-00288
  • 所属机构:芙蓉区政府
  • 机构地址:浏阳河大道三段658号
  • 联系电话:0731-84683341
  • 负 责 人 :熊锡军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工作日)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

发布时间 : 2023-10-09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     字体大小:

一、主要职责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科级派出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对芙蓉区区域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在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党政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值班、信息、政务公开、信访、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应急、防汛、爱卫、垃圾分类、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财务工作,承担社保、个税、预决算、采购、审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法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2、综合协调科

负责局机关生态环境业务综合工作,承担业务方面的全局性、综合性文件材料、工作计划和其他重要文件、报告、讲话起草工作,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规划计划工作;负责环委办日常工作、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工作,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组织协调、调度等工作;负责协调全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统筹制定年度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负责局机关蓝天保卫战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

3、党建人事纪检监察

负责机关党建、党员教育管理(含退休党员)、党风廉政、纪检、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工作;负责人事工作,承担人事管理(含退休人员)、人事考核、劳动工资、计生等工作;负责工会、统一战线、共青团、妇工委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文明创建、信息公开、信息化等工作。

4、生态环境管理科

负责地表水、大气、机动车、噪声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及自然生态保护等工作;负责水、气、土、声等污染防治项目铺排;负责生态环保项目资金申报、建库、监管、实施绩效评价和配合审计工作;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应对气候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排污权交易、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监督生态破坏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负责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号牌发放;负责土壤、地下水、重金属、固体废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5、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辖区内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排污许可综合协调、三线一单、入河排污口设置等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的监管等工作;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许可、夜间施工审批、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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