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公布〈长沙市芙蓉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湖南省龙8国际办公厅关于公布〈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1号)《长沙市龙8国际办公厅关于公布〈长沙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3〕30号)(以下简称《市清单》)和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上级部门分别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调整修订,同时要求各区县对照《市清单》编制公布各区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二、出台目的
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
三、主要内容
依据《长沙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结合芙蓉区实际情况,对《长沙市芙蓉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调整修订,形成《长沙市芙蓉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全区承担行政许可173项,新增纳入7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许可;取消纳入事项7项: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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